内政部将通过执法管制组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密切合作,遏止情趣玩具在线上销售。
根据《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售卖情趣玩具属于犯罪行为,因此当局通过线上广告筛查,禁止情趣玩具相关广告。
内政部执法管制组秘书聂尤赛米指出,情趣玩具商家会使用各种方法,包括更换关键字躲过网络广告筛查。
“内政部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良好合作,通过筛查关键字限制情趣玩具广告的方法,筛查在其平台上刊登的广告。”
“这些商家经常更换关键字来蒙混骗过运营商。之前有更多(情趣)商品可利用关键字出售,但限制之后已经减少了,买家必须使用其他关键字。”
他今天(1日)在芙蓉出席销毁查获的情趣玩具行动时,召开记者会如是说。
“内政部执法管制组充公了各种情趣玩具,并在《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第19(1)条文下被勒令销毁。”
这些情趣玩具都是在今年内,于吉隆坡、雪兰莪和槟城遭充公的,总重达5800公斤,涉及2万7035件市值约130万令吉玩具。
他补充,绝大部分相关产品都是从国外、如中国和泰国进口,相信进口时被申报成其他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