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6年官司延宕,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尔万,在66亿政府资产与拨款案中被控6项失信案中,终获判“获释不等于无罪”(DNAA)。
吉隆坡高庭今天(27日)裁决时说,基于控方迟迟无法向辩方提供所需的文件,因此裁定两人DNAA。
法官拿督嘉米尔说,尽管两人自2018年已被控,但历经多年时间,控方始终没遵循《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将所有本案文件送交辩方,导致案件开审日期多次展延。
因此,法官行使权力,宣布两名被告,即纳吉与依尔万“获释不等于无罪”(DNAA)。
“判处DNAA后,控方日后仍可针对本案重新提控。”
纳吉和依尔旺是于2018年10月24日,因涉嫌失信于政府总值超过66亿令吉资产,而在《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下,被控6项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