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入禀司法审核,挑战特赦局给前首相纳吉减刑的申请,确定遭高庭驳回!
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卡玛今天(11日)以“特赦问题是国家元首特权”为理由,驳回复核申请。
“法庭认为,特赦局提出建议,是国家元首最终批准特赦的流程之一。”
“因此,律师公会的申请不可通过司法审理,这是法庭不宜检讨的事情。”
阿末卡玛指出,尽管律师公会强调只是针对特赦局的决定提出司法检讨,而不是国家元首的决定,然而法庭认为,两者根本不能区分开来,律师公会的诉求存在缺陷。
因为《联邦宪法》第42条文阐明,在特赦事宜上,国家元首拥有绝对的酌情权,而非特赦局。
“因此,纳吉获得减刑的决定不容挑战,也不可在法庭上受到质疑。”
纳吉刑期减半
纳吉因SRC国际公司案,在2020年7月28日,被判在SRC滥权、洗钱和刑事罪名成立,需入狱12年及罚款2.1亿令吉。
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于今年2月宣布批准纳吉减刑,刑期从12年减至6年,罚款则从2.1亿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监禁刑期则增加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