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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尤丁寻求恢复无罪裁决  上诉庭820定夺

慕尤丁在Jana Wibawa案件中面对四项滥权控罪。—照片:NSTP

前首相慕尤丁早前申请恢复滥权案无罪判决,上诉庭将在8月20日裁定是否批准这项申请。若申请受挫,慕尤丁将被迫重新在地庭面对审讯。

以法官拿督阿兹莎为首的上诉庭五司认为,由于案件牵扯甚大,因此法庭需要更多时间作决定。

一旦上诉庭批准慕尤丁的申请,意味着慕尤丁面对的四项滥权控罪将被撤销。

上诉庭于今年2月28日推翻高庭裁决,恢复对慕尤丁的四项滥权控罪,并将案件发还地庭重新审理。

辩方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认为,控方将高庭的无罪裁决上诉至上诉庭,在法律上存有瑕疵。

“由于未遵守《法庭司法法令》第50条文,上诉庭三司没有权限聆审控方的上诉。”

根据《法庭司法法令》第50条文,唯有当高庭在其初审上诉管辖权内,或在刑事案件中行使复审权,上诉庭才能聆审上诉。

布城司法宫档案照—照片:NSTP

不过副检察司杜苏基主张,高庭法官嘉米尔在其固有管辖权下做出的裁决,就是在行使复审权,因此并未违反《法庭司法法令》第50条文。

他强调,若控方无权上诉高庭的裁决,那么就会不符合司法正义。

他还表示,应同读《法庭司法法令》和《刑事程序法典》中的规定,以防止压迫和滥用法庭程序。

副检察司旺沙哈鲁丁则表示,检方上诉高庭的裁决,因为该裁决剥夺了慕尤丁的权利。他说,慕尤丁应该向地庭提出挑战,并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 173 (g) 条文,指出那些指控毫无根据。

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则说,被告入禀高庭要求撤销不明确的指控时,检方无法在地庭启动检控。

慕尤丁被控四滥权罪

慕尤丁于去年3月10日,就Jana Wibawa项目面对四项滥权罪与两项洗钱罪,控方于3月13日对他加控一项洗钱罪。

根据四项滥权罪控状,慕尤丁涉嫌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以时任首相与土团党主席的身份,向三家公司和一个人收取2亿3250万令吉贿赂,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

去年8月15日,吉隆坡高庭以控状模糊有缺陷为由,批准辩方的撤案申请,判慕尤丁无罪释放。

不过上诉庭接着在今年2月推翻高庭裁决,认为控状清晰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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