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委员会(Suhakam)重申,警员不能随意检查民众手机!若有民众遇到警员滥权,应勇敢做出投报。
人权委员会透过文告表明,民众必须意识到自己享有的基本权益。就算是遇到警察截停、问话、甚至被捕时,都应捍卫自身权益。
“民众如果遇到,警员在没有充足理由下随意检查他们的电子设备,他们应该记录下事发地点、警员制服上的名字、编号,并向人权委员会举报。”
“人权委员会再次重申,民众应该知道自己的个人权益,而执法人员在进行路障检查时,也应该合法、负责任地、谨慎小心地进行执法任务。”
有网友早前透过社交媒体指控,在路障时被警员检查手机,引发了警员是否有权随意检查民众手机的争议。
不认同警队一哥说法
随后,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强调,警长以上级别的警员,若怀疑民众触法,确实有权检查民众手机。
警队一哥还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3(1)、《刑事程序法典》第116B条文以及《1967年警察法令》和《1998年多媒体法令》等法令条文,捍卫警员检查民众手机的权力。
人权委员会对这种说法不表赞同,强调根据法令,除非是早已正在调查中的案件,否则警员不可在路障时、随意检查一般民众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