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一架比奇390型飞机去年8月在雪兰莪莎亚南坠机,造成10人死亡,民航局(CAAM)考虑修订《2016年民航条例》第147条,禁止租用外国注册的飞机。
民航局表示,为了缓解安全风险及有效实施,当局检视上述条文,并引入一些其他条例,为相关行业及利益相关者提供持续运营的选择权。
“检视《2016年民航条例》不仅会影响外国注册的通用航空飞机,亦会影响本地注册的通用航空飞机。”
民航局表示,上述条例修订并等待生效期间,当局会在更积极突击检查并监督外国注册飞机运营的机场,以确保这些飞机受制于当局的要求及监督,缓冲期预计7月26日结束。
除了莎亚南坠机事故,一架在美国注册的EC120B型号直升机,于2022年9月在霹雳美罗坠毁,一名拥有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执照的飞行员驾驶遇难。
航空事故调查局(AAIB)在相关报告中,建议民航局调查在本地运营的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执照持有者,在培训方面的监督缺失。
根据《2016年民航条例》第147条,凡是外国注册并于本地运营的通用航空飞机,其拥有者及管制员最多可以驾驶该飞机6个月。倘若获得监管机构批准,该期限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