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孟加拉籍清洁工涉嫌虐待猫咪,今天(2日)在雪兰莪莎亚南地庭面控。
41岁被告莫诺托斯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在9月7日下午2时至2时15分之间,于莎亚南第31区某住宅区,与一名同伙将一只白猫用皮带栓在摩托上拖行。
被告的行为抵触了《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1)(e)条文,可在同一法令第29(1)条文下判刑,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于2万令吉、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法庭允许被告以1万3000令吉及一名本地人保外候审,并勒令他上交出护照。
法庭也向被告的另一名没有出庭面控的同伙发出逮捕令。
此案择定11月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