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在槟城乔治市鲁莽行驶的宝腾威拉轿车司机,今天被控蓄意破坏及伤人罪。不过,他否认有罪,还在法庭上口出恶言,结果被推事赶出庭。
39岁的被告哈菲兹,被控10月17日下午2时30分,在太子道破坏一辆轿车的车镜,让车主蒙受1570令吉损失,抵触《刑事法典》第427(蓄意破坏)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1年至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在9月12日傍晚6时35分,在汕头街殴打一名35岁印裔男子的脸,抵触《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情绪失控
被告否认有罪,推事允准他以5千令吉保外候审时,他一度情绪失控,当庭飙骂,结果惹怒推事,被赶出推事庭。
推事最后允准被告两项控状,各以5000令吉保释,即共1万令吉保外候审,案件择定11月2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