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一男摩托骑士因遇上坑洞而摔伤,愤而起诉道路承包商,获赔72万1000令吉!
2021年2月11日晚上10时,49岁起诉人拉扎里檀香花园(Taman Cendana)前往马赛城(Taman Kota Masai)遇上路面坑洞,导致从摩托上摔下而受伤。
他过后入禀法庭索赔,将州政府委任的道路维护公司Safwa Global Venture(M)私人有限公司,以及柔州政府列为第一与第二答辩人,直至隔年5月16日,他撤销对柔州政府的诉讼。
新山地庭最后裁决,该承包商须赔偿拉扎里35万2947令吉特别损害赔偿,以及36万8000令吉一般损害赔偿。
路坑一直修复
法官萨兹丽娜在判词中表示,承包商在这起事故中涉及疏忽,从事发2021年2月11日至同年9月29日的挖掘工程期间,涉案路坑一直没有获得修复。
“承包商的辩护陈述相互矛盾,最初声称他们没有看到路上有坑洞,后来指发现路坑是公共工程造成的,因此辩称责任不在他们,而是后者。尽管如此,承包商未针对此事向其他承包商或任何一方提出第三方诉讼。”
法官也认为,由于住宅区照明不足,且能见度有限,因此拉扎里未能留意到路坑是合理的。有鉴于此,法庭认为承包商没有履行维护道路的责任,理应根据《1956年政府程序法令》第7(3)条文,对起诉人承担责任。裁决出炉后,承包商入禀高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