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为还债串谋债主等人轮奸妻姨一案,落网的3名巫裔嫌犯,今天(13日)被带上吉隆坡地庭提控强奸罪,惟3人皆否认有罪,一律不准保释外出!
根据控状,33岁的聂莫哈末和他28岁的弟弟聂凯拉,以及另一名33岁的友人莫哈末祖希米,是在上个月30日凌晨两点左右,在隆市旺沙玛珠一间民宅内,轮奸受害者。
三名被告的罪行,已经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10年到30年,以及鞭笞。
在被告们否认有罪后,本案副检察司诺哈妮要求法官诺丽娜,不允许3人保外候审,因为他们犯下的是严重的轮奸罪,而且认识受害者,也可能会缺庭。
虽然3名被告都求情,表明自己需要养育6个月到12岁的孩子,但法官最终没有批准保释,将3人还押候审,并择定10月12日续审。
上周五,该名引狼入室,让朋友强奸自己妻姨的29岁男子,已经先在吉隆坡地庭被控合谋强奸罪,惟对方同样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