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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父向未成年继女伸狼爪  俯首认8项性侵罪

柔佛一名保安人员被控在过去三年不断性侵未成年继女,今日 (16日) 在新山地庭面对8项性侵罪名,他俯首认罪。

被告今天被带往新山地庭和推事庭面控,并没有闪避媒体镜头。

根据控状,现年47岁的被告纳兹里胡丁被控自2020年至本月,在新山佩林花园乌达万达镇人民组屋一个单位内,性侵13岁的继女,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4(a) 条文,即肢体上性侵儿童。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和鞭笞。

被告也在相同法令第16(1) 条文下被控,倘若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及鞭笞最多两下。

副检察官诺法迪拉不允许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保释。法官也同意副检察司的申请,将被告送往乌鲁祖拘留中心,以等待8月21日的宣判。

另外,被告还被控在2020年至今年6月,在同一地点致伤上述受害者的双胞胎姐妹,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判处入狱最多两年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今天在新山推事庭面控,当场认罪,被判坐牢10天和罚款1000令吉。推事谕令,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必须以坐牢6个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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