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同意扩大《1969年雇员社会保险法令》下的伤残计划,让外籍劳工,也能享有至少6种因公受伤的赔偿。
人资部长沈志强点出,光是丧葬福利上的遗体运送方面,每年就可以省下2538万令吉。
“现有的政策是,如果是工伤之外的伤残,例如死亡,运送尸体的费用可能需要由政府或雇主等承担。如今随着政府向外劳提供伤残计划,按照社险机构的标准,他们将获得4500令吉,可用作支付遗体遣返的费用。”
沈志强今日(20日)与内政部代表开会商议外劳事宜后召开记者会表示,这个决定符合第118号公约,也就是国际社会保障同等待遇公约。新政策包含6项福利,包括伤残福利、伤残养老金、伤残援助、就业保险、义肢康复津贴、养老金以及丧葬福利。
前朝政府5年前强制所有雇主为外劳投保社险,确保他们与本地员工一样,享有社险保障,但享有的福利大不相同。
外劳多层次人头税明年1月上路
沈志强也预计,将在明年1月落实外劳多层次人头税制(Multi-tiered levy mechanism),新税制是为了鼓励企业减少依赖外劳,并聘雇本地劳工,至于征税门槛,部门还要一些时间审议。
“外劳多层次人头税制是根据企业所雇用的外劳人数,来制定雇主应缴纳的人头税多寡。政府从外劳多层次人头税取得的税收,将用于提高本地员工的技能,尤其是来自中小企业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