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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检查手机权惹议 内长:警方与人权委员商议沟通

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扎鲁丁早前表明,如果怀疑民众违法,警员有权检查手机。但外界认为此举侵犯隐私。内政部已经要求大马皇家警察(PDRM)和人权委员会(Suhakam)针对此事讨论。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今天(19日)在布城出席活动后受访时表明,进行讨论是为了让双方交换意见,并且获得相关反馈。

“我已经告知总警长丹斯里拉扎鲁丁,立即与人权委员会讨论。除了获得反馈,人权委员会也需查明允许警方检查的范围。”

赛夫丁在记者会上针对警方是否有权检查民众手机一事,作出回应。

赛夫丁也解释说,双方展开讨论旨在确保更清楚警方的权力和责任,尤其是发现有民众可能涉嫌参与包括恐怖主义在内的犯罪活动。

早前,有民众怀疑警方是否有权要求检查手机一事,拉扎鲁丁表明,《警察法令》第20条文授权警员检查手机,因此任何人不得质疑警方在路查时检查手机的权力,但他强调警方必须在合理的情况下并根据法律规定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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