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一间快餐店接获一份网络订单,订单备注写有侮辱伊斯兰的字眼。店家报警后,警方开档调查,但顾客否认有下单,怀疑个资遭盗用。
威中警区主任希尔米发文告说,快餐店一名男员工在周五8时27分报警,指在网络接获有关订单。
“检查订单发现,上面写有侮辱伊斯兰的字眼。”
警方随后依据订单上的个人资料,调查下单者,但该人否认有下单。
“相关人士否认下单,并怀疑有人滥用他的个资和地址,而快餐店网站也并未要求顾客需要身份授权等安全步骤才能进行订餐操作。”
“目前警方还在调查中。”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298条文(蓄意透过言语伤害他人宗教情感)以及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14条文,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