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有权检查民众手机掀起了侵犯个人隐私权的争议。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强调,警方不会在公共场所任意或随机检查个人手机。
针对民众的担忧,拉扎鲁丁接受《新海峡时报》访问时指出,警方只会在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检查个人手机。
“这意味必须要有可靠信息、情报或合理怀疑表明某人犯罪,因而受到怀疑后,执法当局才会动用检查手机的权力。
“警员将严格按照适用法律和宪法规定行事。”
拉扎鲁丁保证,警方一定会严格遵守法律,绝对不会在公共场合任意或随机检查个人手机。当局会平衡执法职责与尊重个人权利的重要性,以确保民众信任警队。
“我们要再次强调,检查只会在合理怀疑或可靠情报的基础上进行,以确保公众明白这不是随机或武断的行动。”
为了防止滥权行为,只有警长或更高级别的警官才获得授权检查手机。
根据《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与第249条文,以及刑事程序法典0第23(1)条文,警方有权检查公众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