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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修法定义“飙车党” 予权销毁非法改装摩托

非法改装摩托被扣后,将直接销毁,不再归还给车主。–照片:BH

交通部正在研究修订《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333条文,重新定义“飙车党”(Mat Rempit)这个字眼,探讨加重涉及危险行为与非法赛车罪案的刑罚。

交通部副部长拿督哈斯比哈指出,这项旨在更严厉打击非法飙车活动及非法改装摩托活动的草案已提交给总检察署。

他今天(11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行动党拉美士国会议员彭学良的提问时也表示,许多飙车党并不害怕当局扣押摩托,因为他们知道被扣押的物品最终都会归还给他们。但一旦修改相关法令后,被扣押的摩托一律不归还。

“如果扣押涉及违法改装的摩托车,当局将会销毁它们,不会再归还给车主。”

此外,交通部也与陆路交通局及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联手,打击不符合规格的摩托改装及销售活动,尤其针对不合规格的排气管、轮胎过大或过小、CDI装置、ECU等组件的销售和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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