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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强制公司设数据保护官 个资法修正案料明年初完成

示意图

一些公司很快就会被要求设置会使用数据泄露通知(DBN)系统的数据保护官(DPO),以应对数据外泄事件。

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透露,政府已经推行数据泄露通知系统,以便即时作出投报,以及减轻数据外泄带来的影响。

她近日受访时表示,数据遭外泄,包括遭骇客攻击时,数据用户都必须提交数据泄露通知。

个人资料保护局总监纳兹里指出,提交数据泄露通知是修改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的其中一环。

“只有符合特定标准的公司才有需要委任一位数据保护官。”

他说,相关框架还在制定中,之后将会在个人资料保护法附属法案进一步说明。

他补充,修正案预计会在明年年初完成。

此外,修正案中将涵盖相关刑罚,包括罚款、监禁或两者兼施。

玛拉工艺大学信息安全讲师莫哈末凯鲁尼占欢迎政府推行数据泄露通知系统。

“这是一件好事,通过此系统,数据保护官可以提醒数据用户和有关当局,在数据泄露时可以快速反应。”

他在接受《新海峡时报》访问时表示,数据保护官将会监督数据保护策略并确保遵守法律。

“数据外泄对社会和组织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数据保护官非常重要。”

数码部长哥宾星上个星期三透露,在科技迅速发展的状况下,有必要修正个人数据保护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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