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富商遭绑架案中,涉案的女嫌犯今早正式被控上法庭。案件将转高庭审理,期间她不获准保释!
被告是57岁被告陈婉桂(译音,Chan Wan Kooi),是一名家庭主妇。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在今年10月13日下午5时,和1名本地男子,钟世明(译音,Chong Shih Ming)及2名越南籍男子( Luong Van Tung 和 Tran Van Chung)合谋犯罪,在新山海景路(Jalan Straits View),绑架59岁富商并勒索2000万令吉赎金。
被告是在《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下被控,并可在《刑事法典》第109(教唆)条文下同读。若罪成,可面临最高40年监禁和鞭笞。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点头明白控状,但由于罪行属于高庭权限,因此今天地庭没有被告的认罪记录。
律师要求保释
被告律师拿督贾吉星班以被告已被扣留多时,又患有心脏病、需定期检查身体为由,争取保释。
“同时,被告是两家公司的董事、也长期居住新山,因此没有潜逃风险。”
另外,贾吉星班也表示,被告需要照顾3名年龄介于28到36岁的子女以及4名年龄介于4到9岁的孙子,恳请法官允准保释。
但地庭最终驳回了申请,不准被告保释外出,案件择定11月17日重新过堂。
这起绑架案发生在上个月13日。当天清晨5点多,华裔富商据称在住家前、准备搭乘电召车时突遭掳走。绑匪随后要求3000万令吉赎金,但在当天得手2000万后、随即放人。
警方获报后,先后逮捕14名嫌犯、包括11男3女,其中2男1女是越南籍。
本月4日,警方已分别在新山和哥打丁宜,提控多名男女嫌犯,其中3人面对绑架罪,也有人因企图灭证而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