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查再努丁的前政治秘书赛益阿米尔(Sayed Amir Muzzakkir Al Sayed Mohamad)昨天被控后,今天再度因为同一起案件面对另一项贪污罪指控,但他同样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现年42岁的赛益阿米尔是在莎亚南地庭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面前聆听控状后,要求对案件展开审讯。
“(我)了解(控状)。我要求审讯。”
根据控状,赛益阿米尔被在2020年12月初下午4点在位于莎亚南第7工业区的Nexuscorp集团办公室,向该公司董事经理旺阿兹哈(Wan Azhar Mohamed Yusof)索取35万令吉贿赂,作为协助该公司获得政府竞标合约的酬劳。该招标合约是协助该公司获得总值3亿8111万2042令吉44仙的警方基础设施设备、服务器、RMPNet系统用户软件和无线电维修保养服务和零件供应。
赛益阿米尔以上行为因而抵触了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赛益阿米尔将面对反贪会法令第24(1)条文下所规定的刑罚,最高监禁20年,以及不低于贿金5倍的罚款,或最少1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高。
副检察司法丁法哈纳(Fatin Farhana Ismail)向法庭表示,赛益阿米尔刚于昨日(23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两项受贿罪,获得以6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附加其他额外条件,包括交出护照、在案件处理之前不得骚扰控方证人,以及每月向吉隆坡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以保释候审。
“如果法院允许就这项指控保释,我们要求可以与吉隆坡地庭的保释金额及条件一致。”
她也证实,控方将在今天把相关指控移交给吉隆坡地庭,以共同审理。
被告辩护律师尤诺夫对控方的以上建议表示没有异议。
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最终批准赛益阿米尔辩护律师的保释要求,包括将案件转移到吉隆坡地庭共同审讯,并同在7月12日过堂。
昨天,赛益阿米尔在吉隆坡地庭被控两项收贿罪名,即分别在2020年12月4日和16日两次以同样的目的在Solaris Dutamas的”我的土地基金会”(Yayasan Tanah Aku)办公室,向旺阿兹哈处索贿10万令吉和25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