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一马公司弊案(1MDB),国家银行分析师阿当阿里夫今日(30日)出庭供称,前者在2011至2014年期间,接收23亿令吉一马公司资金。
阿当阿里夫说明,纳吉是透过大马伊斯兰银行(AmIslamic Bank)两个私人户头接收上述巨款,他追踪并分析后发现,款项是透过4个阶段汇入,即2011年“Good Star”阶段、2012年“Aabar-BVI”阶段、2013年“Tanore”阶段及2014年“期权回购”(Options Buyback)阶段。
“根据一马公司在2009年的伊斯兰中期票据,以及2010年的银团定期贷款,在‘Good Star’阶段,总额6062万9839令吉43仙的款项,从沙地阿拉伯利雅得银行,汇入尾数为694的银行户头。”
第二阶段至第三阶段则分别汇入9089万9927令吉28仙及20亿8147万6926令吉。
阿当阿里夫续指,根据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在2014年,所获得的2.5亿美元贷款所得收益,“期权回购”阶段涉及409万3500令吉,该笔巨额以Blackrock商品全球有限公司的之名,从新加坡星展银行(DBS)汇入尾数为880的纳吉私人银行户头。
阿当阿里夫曾于2018年参与一马发展公司特工队,是一马公司弊案的第47名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