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马来非政府组织提出上诉,要求法庭宣判华淡小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违宪,惟今早判决结果再次失利,起诉方誓言,未来30天内上诉至联邦法院!
起诉方之一的穆斯林联盟(ISMA)代表阿米努丁在裁决出炉后质问,要是华淡小如判决所言非公共机构(public authority),那是否还有资格获得政府的定期拨款?
“基于多源流学校不被视为公共机构,我想问的是,它们是否还有权获得政府持续性的拨款援助?”
“同一时间,国小面对诸多问题,(有教师)被迫睡在仓库内、学校破旧不堪;多源流学校却获得如此多拨款,这正是问题所在。”
阿米努丁再抛出另一大疑问,要是华淡小属于私人机构,校内教师还还算不算是公务员,能不能享有退休金(pencen)在内的福利?
“要是(联邦法院)最终还是通过了(华淡小不违宪法),政府应该发文清楚表明立场。”
起诉方代表律师哈聂夫则对联邦宪法第152条文的诠释有意见。
他认为,从条文字面上来看,并没有允许华淡小使用国语之外的其他语言,作为教学媒介;惟上诉庭在判词中认同高庭2021年的判决,即联邦宪法第152(1)(b)条文,保障了华淡小使用母语教学的权利。
联邦宪法第152(1)条文阐明,马来文是国家语言,也必须透过国会立法成文规定。
不过152(1)条文(a)项阐明,除了官方用途之外,不能禁止任何人使用、教导或学习其他语言;(b)项则指条文不会影响联邦政府或州政府,维护和辅助使用或学习其他族群的语言。
哈聂夫也说,起诉方将在法庭批准许可申请(leave application)后,向联邦法院提出诉讼。至于原本提出上诉的4个非政府组织,也就是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马来作家联盟(GAPENA)、穆斯林联盟(ISMA)与穆斯林教师联盟(i-Guru)会否持续入禀法庭,暂时未有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