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名来自各国的非法外劳,被控在柔佛振林山一带的工地违法工作,移民局在上个月中将他们逮捕后,笨珍推事庭今天(13日)裁定他们非法入境和逾期逗留罪名成立,各判监3至6个月。
这143人分别来自印尼、缅甸、孟加拉和印度,他们的年龄介于20到60岁之间,今早被押往法庭聆听推事法丽达宣读控状后,皆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其中95人进入我国时未持有合法入境文件,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非法入境),被判入狱4个月。
另外48名非法外劳,则因为使用逾期的护照逗留我国,而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逾期逗留)下,监禁3到6个月。
本案的主控官是柔佛移民局的沙威纳和诺卡立法两名副检察司,所有被告都没有聘请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