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兰丹一名保安因非法持有三把巴冷刀,被押往吉兰丹哥打巴鲁地庭面控,不过他否认有罪。
现年51岁的被告尼克阿扎哈(ik Azahar Mohamed)今日(15日)在法官祖基菲里前聆听控状后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被告是因非法持有长度分别为51厘米、60厘米和62厘米的巴冷刀,因而抵触《1958年腐蚀物、爆炸品及危险武器法令》第7(1)条文。
一旦罪成,则可判处最低5年或最高10年监禁。
被告是在2025年1月13日凌晨2点10分,于Kubang Kerian犯下上述罪行。
此案主控官为卡马鲁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穆罕默德胡斯尼。
卡马鲁认为,被告不应获得保释。
胡斯尼则以被告需要养活妻子和孩子,仅靠兼职保安赚取700令吉的收入为由,请求法官给予最低保释金额。
胡斯尼强调,被告及其妻子都患有健康问题,包括肾病和糖尿病。
地庭最终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择定2月2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