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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部拟修法保护购屋者  或禁涉烂尾楼发展商出国

倪可敏接见大马购屋者协会代表团并举行对话。

为了保护购屋者权益,政府正考虑修改现有法令,除了可将涉嫌欺骗购屋者的发展商提控上庭,也可能禁止任何造成烂尾楼盤的发展商出国。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今日(31日)接见大马购屋者协会后向媒体表示,在修订相关法令后,涉案人一旦被提控上庭并且定罪,将面对最高3年监禁或50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购买房屋涉及许多人一辈子的储蓄,因此发展商必须展现诚信,以提升我国房地产的专业形象。”

“任何涉及欺骗购屋者的害群之马,将在政府修改1966年房地产商法令之后被控上庭。”

“一旦罪名成立,将可能判处罚款25万至50万或者监禁3年,或者两者兼施。”

成功拯救351病态工程 

倪可敏指出,国内拥有许多世界级专业发展商,可是部门数据却显示行业内有不少害群之马,因此身为监管部门,房地部必须严正声明以维护购屋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积极捍卫房地产行业的专业形象。

他披露,过去一年,房地部特工队拯救了351个面对种种问题的病态工程,协助了逾4万3000名购屋者,涉及金额逾330亿。

“过程中发现有业者动用购屋者的血汗钱在其他用途,结果资不抵债导致烂尾楼盤,对此政府有必要采取有力的措施来阻止这种现象。”

倪可敏指出,目前的法令只保护住宅地产,任何商业店铺、住宅办公室、购物中心及商业单位却不受管制,因此政府计划在明年向澳洲、迪拜及新加坡看齐,推出地产开发商法令,以扩大法令保护范围,让合约更公平合理及透明化。对此,政府将持续与利益相关方面进行密切与持续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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