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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机构设薪资上限不治本 C4:立政治献金法为上策

普斯班档案照—照片:NSTP

公共账目委员会提议为联邦法定机构设定薪资上限,防堵高层自肥,惟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认为,此建议无法根治法定机构滥权贪腐,制定政治献金法方为上策。

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entre to Combat Corruption and Cronyism,C4)首席执行员普斯班慕鲁基亚接受网络媒体《自由今日大马》专访时指出,设定薪资上限确实能降低高职的价值,也有助于遏止政治任命与政治献金的歪风。

惟受委出任高职者依然掌控这些官联公司的财务决策权,也能左右政府合同的去向,而合同收益仍可流入政客或其家属实益拥有的空壳公司,使得此类高职仍有多人虎视眈眈。

普斯班主张,要根治贪腐,就得引入政治献金法,透明化管理所有政党的收入与支出。

公账会主席玛斯艾米雅蒂—照片:Parlimen Malaysia

2024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揭露,截至2021年末,联邦土地复兴及统一局(Felcra)拖欠政府36.7亿令吉,至于官联公司玛拉机构(Mara Inc)自2014年成立以来,蒙受损失逾2.8亿令吉。

桩桩件件凸显法定机构与官联公司管理不当,政治经济学家哥美兹建议公账会,应更着眼于法定机构的腐败指控,而非高层薪资。

“公账会应更关注联邦法定机构领导层的任命,这是更大的问题。”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于8月9日曾要求反贪会与总稽查司,务必加强并全面监督联邦政府机构与法定机构,遏止任何贪污与违反善治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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