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几项大型工程引发民众怨声四起,非政府组织大马自然之友敦促政府和相关机构应该事先展开公众影响评估工作,从中听取民意。
组织强调,这些评估需涵盖社会,交通和辐射这三大因素。
其中,1976年区域、城镇和乡村规划法令阐明任何工程动工前需要提交社会和交通影响评估报告。而1984年原子能执照法令阐明任何一方想要申请核废料储存执照前需要提交辐射影响评估报告。
不过遗憾的是,这些评估在当局为工程亮绿灯前没有公诸于世,甚至是取得民众回馈。
组织主席米娜克什表示,虽然政府在展开社会影响评估时的确有咨询可能会受到影响的民众,不过当局如何应对并解决这些顾虑却是不为人知,甚至是没有对外公开。
“我们坚信这些影响评估必须遵循区域、城镇和乡村规划法令所阐明的环境影响评估相关程序。这意味着政府为尤其是大型工程的环境评估亮绿灯前需要从公众收取反馈。”
“另外,由于没有条文规定要让这些评估报告对外公开,因此想要看到当中内容几乎是不可能。”
“在事先不公开征求意见下完成这些评估报告自然不是良好的施政方式,这也对做出决策的透明度来说不是个好兆头。”
槟州轻快铁工程成为案例之一
另外,米娜克什也以槟州轻快铁工程为例,指当中的社会和交通影响评估报告未对外公开,让公众无法从中得出结果,进而心生顾虑。
“如果这些评估报告没有经过独立审查,那当局怎能要公众信服他们所作的决策呢?”
“这种情况就和首都吉隆坡甘榜波河防洪池争议有所雷同。那里拟议房产建造工程的社会和交通影响评估报告需要对外公开,以方便第三方独立审查当中是否会影响邻近社区。”
米娜克什也针对放射性影响评估报告补充,当局需要谨慎行事,并公开整个评估报告。如此一来才能确保公众所提出的健康和安全顾虑纳入考量的同时,也让公众意见和独立审查结果纳入其中。
“否则,流程缺乏透明度只会衍生民众对决策是否正确或暗箱操作落实的质疑,从中助长了企业巨头和幕后金主的利益。”
“因此,我们希望联邦政府能重视这项呼吁,采取应对措施改善整个决策流程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