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一名前仓库经理滥用职权之便,将总额超过20万令吉的店面销售收入占为己有,今天(19日)被带到法庭面对失信控状,但他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31岁的被告莫哈末里扎受托管理公司财产,但却监守自盗,将总额为20万4千603令吉60仙的收入充当私人用途。
他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失信),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及不超过14年、罚款或鞭笞。
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并且要求审讯。法官允许被告以1万5千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且要求被告在5月20号提交法律文件。
槟城一名前仓库经理滥用职权之便,将总额超过20万令吉的店面销售收入占为己有,今天(19日)被带到法庭面对失信控状,但他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31岁的被告莫哈末里扎受托管理公司财产,但却监守自盗,将总额为20万4千603令吉60仙的收入充当私人用途。
他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失信),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及不超过14年、罚款或鞭笞。
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并且要求审讯。法官允许被告以1万5千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且要求被告在5月20号提交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