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年男子涉嫌非礼14岁的侄孙,结果被控上法庭!但他否认有罪。
据了解,事发在上周一(23日)早上8时30分。当时,被告14岁的侄孙借用被告位于峇株巴辖的住家洗澡,没想到竟遭到狼爪。
被告现年58岁,是3名孩子的父亲,在新加坡担任厂工。他今天(29日)在柔佛麻坡地庭面控。
经法庭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被告拒绝认罪,并要求法庭审理。
被告是在《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4(a)条文(触摸儿童身体的任何部分)下被控。若罪成,可面临最高20年监禁、外加鞭笞。
根据目前就读中二的受害者指控,他当时前往被告的住家停留,并借浴室洗澡。
受害者随后将遭遇告诉家人,之后在事发当天前往峇株巴辖警局报案。
控方提议让被告以2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同时也必须交出护照。不过,法庭最后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但条件是必须定期到临近警局报到、不准骚扰或联系受害者,同时也得交出护照。
案件定明年2月3日进行案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