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出狱后重蹈覆辙  前囚犯涉支持IS再被控

40岁被告曾因收藏IS相关物品可被判监禁。—照片:NSTP

前囚犯丝毫没有汲取教训,再犯下同样罪行,即拥有与恐怖主义相关的物品,还宣布支持恐怖组织“伊斯兰神权国”!

40岁的聂莫哈末今天(21日)被押往吉兰丹哥打峇鲁地庭,面对4项控罪。

第一项控状指出,被告的手机里存有1020张照片、26部影片,以及321份便携式文档格式(PDF)资料,都是与恐怖主义行为以及伊斯兰神权国有关。

至于第二项控状则是指,被告在另一部手机,收藏378张照片、36部影片,以及244份便携式文档格式资料,同样和恐怖主义有关。

被告两项罪行发生在6月10日上午9时15分,在真巴城Kampung Senang。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拥有与恐怖组织或恐怖行为相关的物品),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超过7年、或罚款,以及充公涉案物品。

被控效忠恐怖组织

第三项控状则是指,被告透过脸书账号Ahmad Saif Al-Islam Il支持恐怖组织“伊斯兰神权国”。

第四项控状是指,被告向“伊斯兰神权国”头目阿布哈夫斯宣誓效忠,承认是恐怖组织成员。

被告两个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支持恐怖主义组织或恐怖主义行为)。

聂莫哈末聆听所有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并没有认罪记录。

地庭择定8月19日让控方提呈专家报告,并同意将案件移交至吉隆坡高庭审理。

聂莫哈末曾因收藏和伊斯兰神权国相关物品而遭定罪,被判服刑3年直至2020年。

Loading...
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