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拥有犯罪前科的建筑工人居然在骑摩托时非礼女儿,他今日(14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5年和鞭笞2下。
控状指出,育有3名孩子的40岁被告是于去年5月某天晚上9时30分,在峇株巴辖一带肢体性骚扰当时14岁的女儿。
被告因而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肢体性侵)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4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被告是在聆听控状后,当庭认罪。
本案主控官为蒂雅娜副检察司;被告则无代表律师。
不过,被告在求情时表示,希望获得轻判,因为他还须抚养孩子和奉养母亲。
承审法官沙亚尼最终宣判被告坐牢5年和鞭笞两下,刑期则从逮捕日,即今年1月8日算起。
法官也谕令,被告服刑期届满后,必须接受警方监控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