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首长曹观友起诉对他发表“三无”言论的槟州中华总商会永久名誉会长丹斯里陈国平诽谤,高庭今天(2日)宣判曹观友胜诉,陈国平需赔偿35万令吉的罚款,以及支付5万令吉堂费,但无需公开道歉。
槟州高庭法官拿督郭树顺宣读判词时指出,起诉人成功证明答辩人的言论,即“无能”、“无知”和“无耻”是针对曹观友,拥有污蔑意图并且是公开发表的。
“答辩人在声明中特别强调了起诉人的职位,即职州首长。在这件事上,起诉人作为领导槟州行政事务的一州之长,拥有零瑕疵和最高程度的诚信是至关重要的。”
“他必须被社会视为有能力、明智和值得尊敬的人,因此,但当对社会有影响力的答辩人,指控起诉人‘无能’、‘无知’和‘无耻’,类似指控有潜力破坏起诉人的声誉。”
根据媒体早前报道,陈国平是在去年10月18日的记者会上,公开指责曹观友在ULSB购买峇都交湾第二工业园区(BKIP-2)土地交易中的表现不满,称其“无能、无知和无耻”。曹观友对此提出诉讼以维护自身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