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兰一名52岁割胶工人5年前与未成年女儿乱伦至少半年,他在法庭上俯首认罪,遭判处15年监禁,并鞭笞5下。
被告今天(20日)在芙蓉地庭面控。根据控状,2019年6月至12月约晚上8时至12时,在淡边的利民济一栋住宅的房间内,与11岁女儿乱伦,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B(乱伦)条文。一旦定罪,被告可被判监禁介于10年至30年,以及鞭笞。
被告在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面前俯首认罪,其代表律师莫哈末哈菲兹求情时指,被告决心出狱后洗心革面,并照料其母亲,他希望地庭考量被告的年龄因素,对后者判处最低刑期。
然而,副检察司诺拉兹哈认为,被告作为父亲却犯下重罪,法庭理应给予相应惩处。
她强调,认罪不是减轻刑罚的考量,被告为人父者应保护女儿,但他却对后者伸出魔爪,因此要求严惩被告,以示教训。
地庭最后判处被告监禁15年,并鞭笞5下,刑期从逮捕日2020年1月31日算起。此外,法官谕令被告出狱后,必须接受警方监管一年,服刑期间也要接受两年的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