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一名男子因危险驾驶摩托,甚至在公路上表演蛇形矩阵(Zig-Zag)动作,今天被推事庭判处为期一年的100小时社区服务。
根据控状,在电信公司工作的20岁被告哈林尤索夫,去年2月12日凌晨2点,在柔佛居銮来往亚依淡道路第19至20公里处之间,危险骑乘摩托车。巡逻警员更发现,他骑摩托车时甚至将下巴靠在仪表板上。
被告的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 (1)(危险驾驶) 条文,最高可被判12个月监禁或罚款1万令吉。
被告今天在法庭上认罪,推事苏海拉沙菲丁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93(1)(e)条文做出判决。
在这一年内,被告需要遵守3项规定,分别是每个月必须向社会福利局(JKM)报到,必须居住在指定地址及遵守社会福利局所规定的社区服务活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