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收藏儿童色情片的制冰厂员工,今日(30日)在瓜拉伯浪推事庭面控时,当庭认罪。
33岁的被告莫哈末阿凡迪一共面对两项控状。
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于11月23日晚上8时50分,在马江甘榜巴当岸藏有儿童性虐待材料(CSAM),因而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0(拥有儿童色情物品)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出,被告在同一个地点、日期和时间藏有儿童色情片,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292(贩卖、分发或传播任何形式的淫秽物品)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主控官为诺哈丝妮达副检察司。
推事祖阿祖琳允许被告以8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并择定案件于明年1月15日,在马江推事庭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