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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要求停车买食物 男子出手殴妻不认罪

丈夫因不满妻子要求停车买食物,愤而动手打人!被告今天被控上庭,但他不认罪。

被告是34岁的莫哈末法立,他是一名承包商。控状指,他这个月19日下午2时20分左右,在柔佛巴株巴辖Jalan Tukas,于车内打伤身为医生的妻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并可在第326A条文下同读。

男子在法庭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照片:NSTP

若在第323条文下被定罪,被告可面临坐牢一年、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而若被告在第326A条文下被判有罪,监禁期可翻倍。

尽管被告不认罪,但他在法庭上表示后悔,恳请法庭允准他保释。

“我已后悔,我要求保外候审。”

根据警方早前透露,被告的妻子当时向警方报案,声称遭丈夫殴打。

警方调查则发现,事件的起因是因为妻子当时要求丈夫停车,以便购买食物。不料丈夫不仅拒绝,还暴怒发飙,两人因此发生争执。

调查还显示,被告在一气之下,出拳重击妻子右手臂多达6次,造成妻子受伤。

不过由于被告不认罪,法庭因此择定案件10月28日进行案件管理,同时让被告遴选律师。

期间,法庭允许他以2000令吉保外候审,但条件是不许骚扰受害者以及其他证人,直至案件了结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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