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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认受贿逾万!海事官员保外候审

法官针对被告的6项控状,最后以7000令吉保释金及一个担保人,获准保释。–照片:NSTP。

马来西亚海事执法机构(MMEA)一名官员被控于两年前,前后6次收取共计1万零700令吉的贿款,今日(9日)被带往地庭面控,惟被告不认罪。

32岁的被告莫哈末阿兹敏是一名海事官员,他在吉打和玻璃市的马来西亚海事执法机构任职。

控状指出,阿兹敏在2022年2月至10月期间,在柔佛州昔加末县的一家银行,从一家海运供应公司的户头,私自收取介于1200令吉至2300令吉不等的款项,总共1万零700令吉的现金。

阿兹敏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574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可面临最长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反贪污委员会主控官阿都拉姆达吉建议,被告须以2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本地人作为担保人,另须向法庭交出护照,以及每个月第一个星期须到沙巴山打根反贪污委员会办事处报到,才可获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为被告求情时指出,被告目前每月底薪仅1700令吉,而妻子也没工作,还有一名2岁儿子、58岁的父母及85岁的婆婆需要供养,恳请法官将保释金降低至5000令吉。

随后法官针对被告的6项控状,以7000令吉保释金及一个担保人,获准保释,并同时谕令被告须在明年2月7日呈交所有相关文件,再择定审讯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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