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越南女子因为涉嫌招募卖淫及逾期逗留,今天被带上柔佛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
3名被告的年龄介于31岁到36岁,由于3人不明白马来语,因此在聆听控状后,没有是否认罪的记录。
根据控状,3人被控在12月4日晚上9时,分别在一家酒店和一家店屋内涉嫌以卖淫为目标寻找顾客。
她们在刑事法典第372B(招募卖淫)条文下面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一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外,其中两名被告也因为逾期逗留,在1959/63年移民法令(2020年修正案)第15(1)(c)条文下,面对另一项控状。
两人持有的护照已在上个月26日过期。
一旦罪名成立,两名被告可被判处不超过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庭允许两人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至于另一名被告则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案件订在明年1月22日过堂,并等待越南语翻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