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子加工厂员工涉嫌非礼女同事,被告今天(6日)在柔佛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他否认有罪。

42岁的被告莫哈末哈菲占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他已经离职。
根据控状,被告在2月27日早上10时,在新加兰一间工厂,使用暴力意图非礼一名24岁的女同事,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根据案情,事发时受害者在工厂作业,被告突然靠近并触摸她。受害者在同一天前往新加兰警局报案。
随着被告否认有罪,此案主控官法拉副检察司要求安排新日期提交文件,同时建议推事阿伦诺瓦,将保释金定在8000令吉,并加上附加条件。
推事最终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同时谕令被告禁止骚扰和联络证人,包括受害者,直至案件审结。案件择定4月21日提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