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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虐死6个月大男婴 六旬华裔保姆不认罪

地庭法官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每月第一天必须到警局报到,并且不得骚扰证人和受害者家属。–照片: NSTP

柔佛华裔保姆涉嫌虐待6个月大男婴致死,今天(22日)被带往哥打丁宜地庭面控,但是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61岁的谢梅虹(Chia Muy Hoong,译音)在去年12月6日至本月12日期间,在丰盛港住宅花园(Taman Intan Jaya)一间民宅,以保姆身份照顾6个月大的男婴时,弄伤婴儿头部左侧直至身亡。

被告因而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法庭有权谕令被告守行以及执行社区服务。

主控官阿末凯鲁丁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被告以2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必须到警局报到和禁止骚扰任何证人,尤其受害者家属。

被告代表律师艾美(Amy Law Siew Tin)则以其当事人须养家和照顾残障残障的丈夫为由,要求法官允许以5000令吉保释。

最终,法官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被告须在每月到丰盛港警区报到,也不得骚扰证人和受害者家属,案件择定2月24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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