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绰号为“巴士阿哥”(Abang Bas)的巴士司机因为性骚扰女学生,并在TikTok发布猥亵评论的案件今日(10日)在麻坡地庭过堂,不过他对控状依然维持不认罪。
这名24岁被告早在9月12日被控上峇株巴辖地庭,根据控状,这名被告是在9月2日,晚上大约11时,使用名为“Abang Bas”的TikTok账号,向一名9岁女童的视频发布猥亵评论,还称呼女童为“迷恋对象”(crush)。
被告的上述行为抵触了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不当使用网络),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最高达5万令吉、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
在案件过堂期间,检方也向法庭要求择定日期提呈文件,法庭后来择定案件在11月11日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