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备受争议的”暴走女警”西拉,今早(26日)被控时在法庭对媒体称,没有接到停职信。警队下午随即打脸,宣布她已正式被停职,且通知信函也送到她手中。
全国警察廉正及标准执行部总监拿督斯里阿兹里下午发文告宣布,警队内部已对西拉展开纪律调查。
“调查期间,她已被停职,所有警官的职权与权力此刻已立即被中止。”
阿兹里透露,警方是援引1967年警察法令第78条文,对她发出停职令。
多次行为脱序,辱骂同僚、再和民众起争执的“暴走女警”,今早在雪州士拉央推事庭面控。
她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第509(侮辱他人)条文。一旦罪成,刑事恐吓条罪可被判监禁高达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而侮辱他人罪下,将面临最高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