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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假案诬陷同事偷钱  未成年母亲洒泪认罪

被告泪洒法庭,俯首认罪。-照片:NSTP

在霹雳,一名未成年母亲涉嫌报假案,诬陷同事偷走她的钱,今天被押往安顺地庭面控。她泪洒法庭,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17岁、任职餐馆服务员的被告于本月10日中午12点在下霹雳警区总部报假案,谎称27岁的男同事偷走她600令吉,导致警方向受害人展开调查。

被告的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182条文(报假案)。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或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检控官依祖丁( Izzudin Fakri Hamdan)向法庭建议,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

不过,代表被告的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法丝蒂娜(Faustina Francis)以被告需要抚养一岁女儿为由求情,希望法庭降低保释金。

法官诺哈米占(Norhamizah Shaiffudin)最终允准被告以1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择定来临10月28日过堂和下判,同时等待社会福利局针对被告的品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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