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一名来自印度的59岁男子,涉嫌对两名年仅10岁和12岁的女童进行肢体性骚扰,带往麻坡地庭面临2项控状,但地庭没有他的认罪记录。
59岁被告沙溢克今日(15日)不明白以马来文念出的控状,所以没有他的认罪记录。
根据第一项和第二项控状,被告今年1月4日傍晚6时20分,在昔加末一间祈祷室分别对10岁和12岁的女童进行肢体性骚扰,抵触《2017年儿童法令》第14(a)性侵儿童条文,罪成可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女童口渴喝水遭毒手
根据报案书,两名受害者最初是和1名男性友人在游乐园玩耍,随后因为口渴,才前往祈祷室喝水。
被告当时正在祈祷室内,他随后就靠近受害者,为3人递上1令吉的钞票,随后趁机非礼两名受害者;而两名受害者的男性友人目睹整个过程。
受害者家属在1月4日前往柔佛昔加末警局报案,警方也在同一天逮捕被告。
案件择定2月10日重新过堂,被告无法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