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厨师涉嫌于上个月在柔佛永平一家酒店强奸一名16岁少女,导致她怀孕。惟31岁被告今日(21日)面控时不认罪。
他被控于12月13日晚上在永平一家酒店犯下罪行。
根据《刑事法典》第 376(1)(强奸)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鞭刑。
根据案情,被告和少女相识一个月后开始约会,他把女孩带到一家酒店强奸了她。受害者并未向任何人透露此事,直到她开始感到肚子疼,才告知一名女亲戚。女亲戚带少女体检后,确认她怀孕。
被告获准以1万5000令吉,并由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法庭也指示被告每个月到临近警察局报到,并且不得打扰受害者。
案件择定2月2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