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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纵火烧小猫认罪  法庭裁定六月底定刑罚

纵火烧伤小猫的少年被告,在聆听法官宣读控状后,当成认罪。——照片:马新社

一名13岁少年今天(3日)在雪兰莪加影推事庭,被控蓄意纵火烧伤小猫,并且当场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和另外两名在逃嫌犯,涉嫌于上个月22日在加影一栋组屋楼下,向一只6周大的猫咪泼汽油,随后更点火烧伤小猫。三人行凶的过程遭人录影,并在网上广传引起哗然。

被告的行为已经抵触2015年保护动物法令第29(1)(E)条文,并且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将可被罚款2万到10万令吉,或监禁最多3年,抑或两者兼施。

在审讯过程中,虽然控方要求将保释金设在1万令吉,因为被告涉及虐待动物的残酷行为,惟被告任职厂工的母亲求情,指自己薪金微薄又需照顾年迈母亲,希望能调低保释金。

推事聂西蒂最终将保释金设在1000令吉,外加1名担保人才获准保释外出,并择定6月27日下判刑罚。

此外,雪州兽医局昨天表示,已开档调查此案,而受伤的猫咪经过治疗和照料后,目前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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