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1.8万贿赂警官 柔食肆业者被控贿赂罪

被告否认自己向警官行贿,获准保外候审。—照片:每日新闻

柔佛一名华裔食肆业者因持有漏税酒,被查获后涉嫌以1万多令吉贿赂警官,结果被控上法庭。

被告是51岁的Sioh Poh Keong。控状指,他今年6月19日约下午2时半,在巴西古当的食肆试图以1万8000令吉贿赂一名水警,作为不对付他私藏漏税酒的报酬。抵触了《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之b(行贿)条文,并可在第24之1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外加罚款1万令吉或贿金的5倍数额,视何者较高。

被告今天(7日)被押往新山地庭面控,不过他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检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向法庭建议,让被告以5000到1万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外加交出护照,且定期到柔佛反贪会报到。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为他求情时说,当事人月入只有4000令吉,同时也得照顾刚动完手术的67岁姐姐,希望法官降低保释条件。

地庭法官随后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同时必须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案件定在下个月10日重新过堂,以呈交相关文件。

Loading...
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