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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得直躲过牢狱!  沈可婷无罪释放

轰动全国的蚊型脚车案件终极结果出炉!

今早8点左右,沈可婷在律师依扎的陪同下,抵达布城司法宫。—照片: NSTP

上诉案今早9时复审。聆听控方陈词后,上诉庭三司认为,控状存有缺陷,因此一致推翻高庭去年的判决,裁定被告沈可婷罪名不成立,上诉得直。

上诉庭三司以法官拿督哈达丽雅为首。她认为,案发现场是斜坡路段,有树木遮挡、视线欠佳,被告根本无法预料前方有数十辆脚车,而意外发生在一瞬之间。

另外,哈达丽雅也询问控方,是否有法律明文阐述,凌晨时分在公路上骑蚊型脚车属于合法,对此控方检察司沙菲克并未回应。

法官也认为,第46名证人(即查案官)供称,案发当时是蚊型脚车引起险况,而这供词确实有利于上诉方。

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定,蚊型脚车案被告沈可婷罪名不成立!—照片: NSTP

现年27岁的沈可婷,被控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在柔佛新山内环公路鲁莽驾驶,撞上蚊型脚车群,导致8名少年死亡。

新山推事庭于2019年10月28日,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惟控方随后提出上诉,高庭则谕令被告回到推事庭自辩。不过推事庭在2021年10月,再度裁定沈可婷无罪。

随着控方第二次提出上诉,高庭于2022年4月13日推翻推事庭裁决,改判沈可婷罪成,判监6年与罚款6千令吉,惟上诉庭随后批准暂缓刑罚,允许她在上诉期间,以1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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