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谕令,该州内所有清真寺或祈祷室邀请的宗教演讲者,须获得柔佛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发出的执教资格(Tauliah)。违反此令的理事成员,将遭到开除。
苏丹陛下今日上午为第十五届柔佛州立法议会第二季第一次会议主持开幕及发表施政谕词时表明,若要举办宗教讲座,所有清真寺及祈祷室理事,必须提前通过各县宗教局以外,也需要向柔佛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申请,并清楚阐明讲座题目及事项。违法者将收到对付。
陛下强调,这项议决并非阻止传教,而是避免有人刻意扭曲与乖离伊斯兰教。若当局邀请不受认证的讲员,可视为共谋,抵触1997年伊斯兰刑事法第4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