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内长解释撤”阿拉”字眼案  赛夫丁:高庭裁决基于民事行政

赛夫丁表示,早在今年初已要求旗下部门,从法律的角度逐一审视,以解决“Allah”、“Baitullah”、“Prayer”和“Temple”等词的使用,以采取措施检讨及更新更全面的指令。—— 照片: NSTP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解释,法庭的职能并不适合具体决定与宗教有关的事项,因此联邦政府决定撤回”阿拉”字眼上诉。

他说,高庭法官的判决明显是基于行政方式作出决定,即以当时的出版物扣查为根据,而非从神学或任何涉及使用“阿拉”的字眼出发,因此政府决定撤回“阿拉”字眼上诉案。

赛夫丁今天在出席移民厅开斋节茶会活动后指出,政府不继续上诉的决定是因为那是个别案例,并不影响法庭审理的每一宗案件。

考虑到内政部照顾公民社会、管理多元种族社会的职责外,宪法承认联邦的官方宗教,并有一项临时法律赋予宗教自由,不过这是有限制的,即不能向穆斯林传播其他宗教。

赛夫丁表示,早在今年初,他已要求旗下部门,从法律的角度逐一审视,以解决“Allah”、“Baitullah”、“Prayer”和“Temple”等词的使用,以采取措施检讨及更新更全面的指令,以符合我国多元种族和宗教社区的利益,以及对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出版物进行更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Loading...
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