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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删修法律文件殖民地文字 去除女皇陛下等表述

香港立法会同意删除或修改本地法律文件中仍然存在的殖民地文字。—照片: 路透社

香港立法会昨天(10日)通过法案,同意删除或修改本地法律文件中仍然存在的殖民地文字,比如“女皇陛下”和“总督”等。

综合香港媒体报导,立法会通过的“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除了修改法令中过时的殖民地文字外,同时废除多项过时条文,包括已废除的国际公约、香港邮政已停止的服务等。

据报导,草案对73条法令的适应化进行修改,取代已不合香港宪制地位的文字,包括以“行政长官”取代“总督”、以“香港”取代“殖民地”、以“立法会”取代“立法局”等。

草案也会修改“香港、中国沿岸、台湾”的字句,以“内地”取代“中国”;当局表示,这是要避免隐含主权方面的意义。

议员促加快步伐

据报导,支持草案的立法会议员批评香港现有法令中仍然包含殖民地字眼,形容这犹如“洗脑”,担心令人误解香港并未完全回归中国。

署理律政司长张国钧表示,《草案》就不同法例提出技术性和无争议的轻微修订,并就多条法例作适应化修改,废除若干过时条文及提述,旨在优化本港法例。

他说,政府将持续作出法律适应化修改及更新法例。

多名议员支持修例,新民党李梓敬指本港回归多年,法例仍出现古旧字眼,认为今次修例姗姗来迟,冀修订步伐更进取。

选委界邓飞表示,法律适应化并非字义上的简单改动,而是反映回归前后本港宪制的改变,建议政府加强宣传和教育,协助市民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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